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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8.25亡人事故的情况通报 |
关于滁州市8.25亡人事故的情况通报
2006年8月25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滁州市湖心南路银花西区南组团2#楼工地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亡人事故,死亡一人。死者刘建,男,32岁,已婚,初中文化,系该工程项目部雇佣的临时工。因该工程处在外装饰了手阶段,外脚手架已拆除,8月25日上午,刘建在工地现场协助安装屋面避雷设施,因无任何防护措施,也未佩带安全带,不幸从屋面坠落,当场死亡。该工程是滁州市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由滁州市安徽省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由全椒县皖东建设监理公司负责监理。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是赵勋仓,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陈华新,专职安全员是刘炳龙。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当中,待事故调查完毕,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目前正是施工旺季,也是事故高发期,望各施工企业针对季节施工特点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吸取事故教训,进行自查自纠,做好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监理单位也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的责任,对违反施工顺序,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就进行施工的行为,应当给予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确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日期:20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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