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解读】《关于印发全椒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6 16:53
    【字体: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着力彻底解决城乡供水的突出矛盾,建立健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是为了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管理责任,让全县城乡居民都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的重要工作。是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基础保障。

    三、意见采纳

    《全椒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征集了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的意见,收到了5个镇和3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四、主要内容(惠民利民举措、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

    进一步完善县域供水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打破镇村行政区域限制,结合水源和地理条件,充分利用我县黄栗树、马厂、三湾水库的优质水资源,以县国有自来水厂为基础,对全县农村水厂及管网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划分供水区域。

    根据《全椒县城供水一体化规划(2018-2030)》,我县共划分四个供水区域:即东部供水区域,由县自来水水厂供应襄河镇、十字镇等;西南部供水区域,由三湾水厂供应大墅镇、古河镇和马厂镇等;中南部供水区域,由富安水厂供应六镇镇、二郎口镇和武岗镇等;西北部供水区域,由周岗水厂供应石沛镇、西王镇及马厂镇北部等。

    按照规模化发展、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依托国有县自来水厂成立全椒县水务公司,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全县水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建立一体化的城乡供水网络系统,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

    五、落实措施

    县政府成立全椒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发改、住建、财政、城投、审计、水利、卫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司法等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推动、指导和协调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域内水厂的整合兼并工作,在对镇域内农村水厂进行资产评估、审计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分类处理。县财政、审计、水利、住建等部门加强政策指导。

    由县水利局牵头,县水务公司负责一体划工程具体建设和管理运行,各相关单位各镇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关于供水设施保护:供水单位负责制水厂区的设备设施保护,镇政府、村委会负责辖区内供水设施保护,用水户负责进户管线、水表及户内供水设施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破坏供水设施,对因生产建设及其他活动对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联系供水单位抢修,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关键词诠释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指城乡供水由一家公司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服务,旨在体现城乡服务均等化。

    七、新旧政策差异与衔接

    (无,不属于政策修改)

    八、特色亮点

            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国有公营,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