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椒县林业局:解读《全椒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0-09-3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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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解读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全椒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全政〔2020〕44号,现就《全椒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全椒县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性气候,每到秋冬季,天气少雨干燥,森林内枯枝落叶较多,加之我县林分多以针叶林为主,林区内村庄密布,人员活动量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县是一类森林火险区、森林防火重点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规定,在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如果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灾风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高森林火险区,规定高森林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格禁止野外使用火;应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使用火源。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和森林资源资产及林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是全椒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切实落实好全国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立县之路的必要手段,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十分必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气象数据预示,今年10月雨水较少,以晴天居多,气侯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依据滁州市林长办林长制改革工作提示单(编号:2020-34)要求,今年自10月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各镇,各国有林场对森林防火工作反馈意见,制定了《全椒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9月30日,经县政府审核通过。

    四、工作目标

    切实控制好野外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3‰以内。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禁火期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5日。主要是此时段正值森林高火险季节,禁火区域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含森林公园、重要景区)及其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林区禁火期内,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五项规定”。

    (三)对违反本禁火令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林区禁火期间,各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护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增加巡护力量,严防死守;要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科学组织,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看好自己的林,管好自己的山。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国有林场森林防扑火队伍建设,增添防扑火器材装备,提高防扑火能力。在主要路口安装防火语音提示杆,取水困难的地方设立消防池,并建立森林防火移动检查站。

    (二)为林区内贫困村提供森林防扑火器材设备,提高他们扑救森林火灾能力。

    (三)建立森林火灾远程监控系统,以及时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减少火灾危害。

    (四)在国有林区(森林公园)和集体重点林区内主要进山道口布设置“防火码”系统,便于掌握进山人员情况。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形势越发严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镇村、国有林场巡查频次。让制度“细”起来,执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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