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全椒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0日
全椒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皖水运管函〔2020〕263号)及市水利局《关于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滁水办函〔2020〕2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小型水库管护运行体制机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小型水库安全有序长效运行,稳步推进我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水利部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思路,积极响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河湖治理的需要,深入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行动,在全县建立“产权明晰、管护范围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机制顺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管护经费稳定、监督考核到位”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实现工程安全运行和主体功能效益充分发挥,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二是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
三是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四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模式,明晰产权,注重发挥工程效益。
五是公益属性保持不变。公益性的小型水库工程,改革后要保持其基本功能和公益属性。
二、改革目标
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构建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县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相关约束性指标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的比率 |
100% |
约束性指标 |
建立稳定管护经费渠道的比率 |
100% |
约束性指标 |
培训巡查管护人员的比率 |
100% |
约束性指标 |
三、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全县范围内102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21座,小(2)型水库81座。
四、改革内容
(一)明晰水库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我县102座小型水库已全部明晰产权,产权所有者即管护主体,其中上石坝、董洼、瓦山为国管小(1)型水库,产权属县政府所有,由县政府委托县水利局统一管理;其余99座小型水库产权全部属当地镇人民政府所有,各镇人民政府为所属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小(1)型水库每座落实管护人员2名,小(2)型水库每座落实管护人员1名,负责小型水库的汛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监督水库大坝除草、违章种庄稼及树木、启闭机房内设施及卫生、库区围拦网设施、畜禽养殖、违章建筑等,由县河道管理所统一监管。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管护人员应在扶贫公益性岗位中对贫困户优先聘用。全县102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县水利局对选聘的小型水库管护人员于10月下旬开展一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小型水库基本知识、运行管理基本知识、工程管护知识、防汛抗旱知识等。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须培训合格持证才能上岗,培训率达100%。
(二)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模式。我县近年来已探索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管护模式,每年通过打捆招标模式,竞争性择优选择专业化管护公司对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管护。除上石坝、董洼、瓦山3座国管小(1)型水库外,其余小型水库工程养护(包括大坝除草、启闭机维护保养、白蚁防治等)由各镇水利站按照相关招投标程序实施。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护运行机制。建立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责任人制度。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落实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级责任人。所有小型水库必须安装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所有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须在责任牌上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统一规格、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标准模式;所在镇政府自行制作安装。
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每座小型水库设置水位尺、雨量等观测设施,完善雨水情预测预报、水库调度方案、应急预案等基础性工作,实现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全覆盖,调度方案科学实用。建立健全水库巡查制度、水库调度制度等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小型水库水质安全监测制度,为确保小型水库水质检测达标(达III类水质标准),今后所有小型水库承包期限到期后由镇政府收回不再对外发包,承包未到期的一律不允许高密度养殖和饲料投喂,库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溢洪道口围拦网、坝坡及坝顶庄稼树木、违章建筑等一律予以取缔,由镇政府负责逐一落实。
每座小水型水库要切实做到监督有制度、管理有主体、养护有载体、责任有落实、费用有保障,“监、管、护、责、费”五位一体,有机统一,全面建立小型水库科学管理体制和有效运行机制,实现小型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四)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将每年的管护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水库巡查管护人员的薪酬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和镇财政年度预算,完善水库巡查管护人员的薪酬制度,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测算为标准。102座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全部列入县级和镇财政预算,稳定管护经费渠道的比例达100%。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管护工作,全县每年需筹措和落实不低于300万元的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建立考核科学、奖惩分明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由县政府制定对各镇人民政府进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创建工作考核的考核制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上级维修养护资金分配和管护人员薪酬挂钩。维修养护经费对管护到位、成效明显的小型水库予以重点倾斜,对管护工作做的好的且成效显著的乡镇和考核优秀、管护工作出色的管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管护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实行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
五、改革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与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组织,细化落实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15日)。在县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照创建内容,全面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对照改革任务,逐一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并出台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各镇政府建立健全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制度,为每座小型水库配备和落实管护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和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县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提炼改革亮点,编制改革工作报告,做好迎接市水利局验收评估和省水利厅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全椒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项改革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改革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充分借助新闻报道、网络舆论和社会宣传等手段,持续开展对示范县创建行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宣传亮点、剖析难点、聚焦热点,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同时完善相关公示制度,提高民主参与和监督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报道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良好舆论。
(三)强化考核监管。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县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乡镇进行督促、指导,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针对性的研究带有共性的问题,随时了解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典型带动,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促进我县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五)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合理确定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加强经费测算与筹措,建立水利工程管理经费与维护经费财政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和维护经费相关配套政策。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