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全椒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8-11-3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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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全县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全县防范、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三、预案体系

    《全椒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作为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之一,是全县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是指导各镇、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编制相应预案的规范性文件。

    各镇应当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明确职责、信息报告流程、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视本单位的性质和特种设备危险源状况,制定工作预案。

    四、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县市管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管局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县政府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市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安监局、规建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委、环保局、监察委、应急办、消防大队、总工会、供电公司、县政府网站、城管执法局、事发地(镇)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必要时,可及时吸收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县应急指挥部成员。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开设。

    五、信息监测

    县市管局负责实施本县特种设备安全的预警和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特种设备数据库,确定重点监控单位和区域;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和部门区域内特种设备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究,并及时做出预报,迅速报送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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