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近日出台《全椒县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县政府产业基金是如何建立安排的
县政府产业基金通过预算安排、投资收益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筹集资金。县财政每年投入产业基金1亿元(暂定),以后视财力状况适当增加。
县政府产业基金采取直接或通过设立子基金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
二、县政府产业基金如何管理
县政府产业基金构建“1+1+N”的组织架构,即设立1个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1个基金法人机构、N个子基金及运营机构三个层次。
基金管委会作为产业基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基金管委会负责审定产业基金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研究确定项目投资方案,批准设立子基金等重大事项。
基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由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及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并提交管委会审议,受理使用产业基金申请,定期向管委会报告产业基金运行情况和重大投资、决策事项,对基金法人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三、产业基金如何投资
1、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以扶持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建设为主,采取股权或债权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项目需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在我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入,下同)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改扩建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占地面积)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亩;
(3)税收贡献(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亩。
技术含量高、增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需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
2、设立子基金
全信公司可与上级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具有行业特征的新材料、新能源、农业、文化旅游等子基金,也可以针对特定阶段或投资方向设立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
全信公司在子基金中投资比例不得高于社会资本所占比例,社会资本由基金运营机构募集。
子基金投资于我县企业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全信公司出资部分的1.5倍。
子基金采取社会化运营方式,由全信公司采用公开方式选出子基金运营机构,选聘的运营机构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子基金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确需延展投资期的,应按原有审议决策程序报批后确定。
四、产业基金如何进行风险防控和监管
(1)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一般不超过所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20%,且投资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2)产业基金需用于投资项目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支出。产业基金需设立专户由双方进行监管。投入的产业基金需用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质押,或由合作对象关联方提供担保。
产业基金使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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