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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东部新城(首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来源:全椒县资源规划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2-02 09: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全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全椒县东部新城(首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现将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全椒县全椒县东部新城

二、用地面积:540.86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规划道路,南至全宁大道(规划),东至新城大道(规划),西至土桥水库、滁州大道。

详见附件1。

四、公示期限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规划股

  联系电话:5035066 5032031 张海虹 万龙

附件:

1.全椒县东部新城(首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全椒县东部新城(首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草案)位置图 

 

附件1:

全椒县东部新城(首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

一、基本情况

东部新城首期区位于全椒县东北部,属全椒东部新城的文旅康养的领航区,隶属十字镇,主要涉及高桥村、界首村及十字镇街道直属区域。其四至范围为:北至规划道路,南至全宁大道(规划),东至新城大道(规划),西至土桥水库、滁州大道。

二、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对推进全椒县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该项目的建设为城市打造集娱乐康养、休闲运动,高端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板块,作为东部新城的启动区给城市赋能,提升城市财政收入和基础设施水平。

土地成片开发项目中,居住和商业项目占比较高,土地出让产出的超额经济价值可以反哺全椒县乡镇发展,同时片区内众多的文旅、康养项目运营后会给城市带来大量税收,且解决周边乡镇农民就业问题,吸引大量周边城市来全椒进行疗养、旅居。

三、成片开发区域合理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中所有项目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四、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无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五、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项目开发期限为五年内完成土地征收,拟分期开发;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六、成片开发的公益性设施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满足不低于 40%要求。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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