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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7-06 22:11 字体【  

为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市长江流域禁渔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工作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举措、全链条压实责任。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印制了《关于在长江禁捕期间不得加工、销售长江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对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张贴宣传,安排各类市场主体在门前LED广告屏上打出宣传标语及投诉举报电话,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来。还统一印制了专项行动检查表,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及相关禁止事项列入其中,方便检查人员逐一对照检查。县局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放弃周六周日休息,对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餐饮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各市场开办者及相关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实施了两督促、四清理等工作。“两督促”即积极督促各市场主办方对农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江鲜、梅鱼等野生水产品上市销售;督促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不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四清理”即:一是清理登记的营业执照。对照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在业的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排查出的含有禁用语企业名称的企业要求企业及时变更登记;二是清理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全县排查各餐饮等单位店招中含有“渔港”等字样;三是清理餐饮单位菜单。要求各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的菜单;四是清理广告宣传用语。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菜单,要求不得书面或口头以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截止今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1家、农贸市场9家、张贴公告50余份,对部分商超、餐馆使用“渔港”等字样招牌宣传的现场督促店家及时拆除,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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