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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医保局“三个强化”做好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工作

来源:县医保局 审核:韩旭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9-21 14:36 字体【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全椒县医保局积极做好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工作,保证退捕渔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保障到位。全椒县医保局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摸清核查辖区内退捕渔民参保工作,确保落实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医疗保障目标,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民生保障作用。

一是强化落实责任,增强保障意识。县医保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全椒县医保局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通过系统进行信息核查,全面摸排退捕渔民医疗保险参保情况。通过将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人,规定完成时限,增强了经办人员的保障意识。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宣传到位。县医保局及时做好退捕渔民扶持政策解读工作,联合乡镇、村工作人员逐户逐人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落细退捕转产渔民的医疗保障。坚持台账式管理,建立了全椒县退捕渔民医保参保台账,实现203名渔民医疗保险参保的全覆盖。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解读,提升县内退捕渔民的政策知晓率,确保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强化分类管理,做到精准比对。根据全椒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退捕渔民名单,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将其分为有证和无证人员与医保系统内比对,发现3名渔民未参保,再次与人社部门再对接筛选在本县范围内参加职工医保情况。对未在本县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逐一电话告知可到医保中心窗口参保补缴。此外,县医保局结合《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明确对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或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的退捕渔民,对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退捕渔民及时开展实施医疗救助,落实好医疗扶持政策。

目前,全椒县内退捕渔民参保身份已经完成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的维护管理,确保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按规定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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