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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信件编号: QJ2021100008 来信时间: 2021/10/08 09:44:4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内容: 事业单位招考能否在公示后放弃,放弃后是否对考生诚信有影响?如果不能,在何时放弃不会影响诚信?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1/10/11 10:18: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的,不违反有关规定,具体可咨询县人社局事业股0550-50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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