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的,不违反有关规定,具体可咨询县人社局事业股0550-503966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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