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全椒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单位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罗志琼 联系电话:5011993
电子邮箱:qjgy2004@sina.com
附件:
1.县直有关单位名单: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全柴集团。
2.《全椒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全椒县财政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
全椒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全椒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