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民生办)(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2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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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县“两会”决策部署,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现就我县《关于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搞)向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证研究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8日前书面反馈县民生办,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5028675

    电子邮箱:qjxmsb@yeah.net

    附件:1、县直有关单位名单

          2、《关于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1、县直有关单位名单: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县委组织部、县美丽办、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2、关于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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