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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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滁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加强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有效应对乡镇火灾防控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我县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不断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专群结合,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

    二、工作机构

    (一)机构组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各镇按照2人标准配备具备一定消防业务能力的消防文员,从现有人员中协调解决。

    (二)工作职责。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地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本地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考核,并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制度。一是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调度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隐患移交、督办整改措施,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二是督导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

    三、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社区和行政村。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防火安全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

    (二)居民楼栋和村组。建立由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等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三)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四)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各镇要建强乡镇专职消防队,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古河镇年底前要按照全国重点镇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成消防站,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应急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周边村组提高消防安全条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运行所需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镇政府在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出勤补助、伙食补助、值班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专职消防员实际困难;要加大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切实提升战斗力。

    (二)村、组志愿消防队。各行政村、自然村要通过依托企业建队、改造农用车组建家庭式消防队、依托农村民兵组织建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实战演练。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志愿消防队出警量、器材损耗等情况,给予一定经济补贴。

    (三)社区微型消防站。城乡社区应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火灾防控工作。

    五、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编制消防规划。县政府将组织消防、住建、规划、供电、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农村水电建设和电网改造工程相结合,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完善消防水源。各镇结合道路建设,在主镇区建设市政消火栓。各行政村应依托农村饮水工程改造消防取水口,有深水井的村组应建设简单实用的消防取水设施。

    (三)加强消防宣传。依托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机构设施,建立消防宣传活动站(室);在主要道路或居民集中区设置5处以上固定性消防公益广告牌或消防专栏;在居民集中区、驻地企业等处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应当利用村广播站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

     

    附件:全椒县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202164


    附件

    全椒县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任务清单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一、机构组成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

    6月底前

    各镇

    镇按照2人标准配备具备一定消防业务能力的消防文员,从现有人员中协调解决。

    7月底前

    各镇、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工作职责

    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地消防工作。

    每月开展

    各镇

    定期分析、通报本地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

    每月开展

    各镇

    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每月开展

    各镇

    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定期开展检、督导、考核,并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

    每月开展

    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每月开展

    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调度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隐患移交、督办整改措施,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督导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

     

    每月开展

    各镇

    四、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防火安全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

    每月开展

    各镇

    建立由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等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每月开展

    各镇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每年一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指导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城区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每半年一次

    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乡镇政府应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要求,建强乡镇专职消防队,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应急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周边村组提高消防安全条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运行所需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镇政府将在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出勤补助、伙食补助、值班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专职消防员实际困难;要加大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切实提升战斗力。

    8

    县财政局、各镇

    各行政村、自然村要通过依托企业建队、改造农用车组建家庭式消防队、依托农村民兵组织建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实战演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志愿消防队出警量、器材损耗等情况,配备器材装备,给予一定经济补贴。

    每年两次

    各镇

    城乡社区应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火灾防控工作。

    每月开展

    各镇

    六、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县政府将组织消防、住建、自规、供电、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农村水电建设和电网改造工程相结合,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12月底前

     

    县消防救援大队

    规局

    相关单位

     

    各乡镇在主镇区建设市政消火栓。各行政村应依托农村饮水工程改造消防取水口,有深水井的村组应建设简单实用的消防取水设施。

    12

    各镇

    乡镇应依托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机构设施,建立消防宣传活动站(室);在主要道路或居民集中区设置5处以上固定性消防公益广告牌或消防专栏;在居民集中区、驻地企业等处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应当利用村广播站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

    7

     

    各镇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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