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椒县消防大队: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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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的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有效应对乡镇火灾防控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我县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我大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清单,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一要完善乡镇消防工作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由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主要是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调度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隐患移交、督办整改措施,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

    二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居民楼栋和村组要建立由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等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乡镇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三要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古河镇政府应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要求,建一级乡镇专职队。各镇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各行政村、自然村要通过依托企业建队、改造农用消防车组建家庭式消防队、依托农村民兵组织建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实战演练,城乡社区应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火灾防控工作。

    四要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县、镇两级政府要组织消防、住建、规划、供电、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各镇应依托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机构设施,建立消防宣传活动站(室)。在主要道路或居民集中区设置至少5处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或消防专栏。在居民集中区、驻地企业等处设置消防宣传栏。

    三、提请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提请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建议各镇按照2人的标准配备具备一定消防业务能力素质的消防文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参加,进行征召,经消防救援机构培训合格后上岗,所需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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