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6-0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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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全椒县统计局

    全椒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要求,我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安徽省全椒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491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574

    个,增长134.2%;产业活动单位5426个,增加2926个,增长117%;个体经营户46963个,增长358.6%(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491

    100

        企业法人

    3553

    79.1

        机关、事业法人

    256

    5.7

        社会团体

    135

    3.0

    其他法人

    547

    12.2

    二、产业活动单位

    5426

    100

    第二产业

    1618

    29.8

    第三产业

    3808

    70.2

    三、个体经营户

    46963

    100

    第二产业

    8692

    18.5

    第三产业

    36623

    81.4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06个,占24.6%;制造业1042个,占23.2%建筑456个,占10.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374个,占45.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60个,占10.9%建筑4487个,占9.5%(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4491

    100

    46963

    100

    采矿业

    2

    0.04

     

    制造业

    1042

    23.20

    4135

    8.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

    0.58

    70

    0.15

    建筑业

    456

    10.15

    4487

    9.55

    批发和零售业

    1106

    24.63

    21374

    45.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

    2.47

    5160

    10.99

    住宿和餐饮业

    55

    1.22

    4229

    9.0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

    1.31

    160

    0.34

    金融业

    6

    0.13

     

     

    房地产业

    201

    4.48

    1458

    3.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6

    6.37

    486

    1.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0

    3.34

    60

    0.1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

    0.98

    61

    0.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9

    1.54

    2957

    6.30

    教育

    129

    2.87

    198

    0.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49

    1.09

    116

    0.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6

    2.81

    364

    0.7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7

    9.73

     

    8.8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553个,比2013年末增加2294个,增长182.2%;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56个,减少23个,下降9.0%;社会团体法人135个,增加61个,增长82.4%;其他法人547个,增加242个,增长79.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9508人,比2013年末增加23821人,增长36.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1484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4308人,增加10507人,增长23.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5200人,增加13873人,增长65.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816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5236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7846人,占42.5%;建筑业15983人,占17.9%;批发和零售业7222人,占8.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0205人,占40.9%;制造业14858人,占15.1%;建筑11489人,占11.7%(详见表1-3)。

    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89086

    31306

    98168

    45236

     

    采矿业

    23

    7

     

     

     

    制造业

    37846

    14473

    14858

    1054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90

    192

    122

    50

     

    建筑业

    15983

    2507

    11489

    1956

     

    批发和零售业

    7222

    2971

    40205

    194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61

    396

    6511

    1122

     

    住宿和餐饮业

    980

    546

    10549

    57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5

    143

    320

    154

     

    金融业

    446

    187

     

     

     

    房地产业

    3372

    1331

    1910

    88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17

    961

    1126

    4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73

    451

    139

    5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61

    498

    226

    7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61

    322

    5961

    2660

     

    教育

    4507

    2250

    663

    448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31

    1785

    232

    1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0

    281

    863

    46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516

    199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2.2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9.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0.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66.7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4.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5.3%

    2018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41.8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8.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1.2%(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92.21

    366.74

    441.85

    采矿业

    0.11

    0.02

    0.10

    制造业

    193.30

    90.44

    240.7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47

    14.80

    3.97

    建筑业

    35.84

    19.17

    59.31

    批发和零售业

    27.56

    8.41

    50.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68

    2.02

    4.11

    住宿和餐饮业

    2.87

    1.23

    1.3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97

    0.48

    1.11

    房地产业

    197.17

    164.14

    53.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1.89

    29.57

    13.9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89

    2.07

    5.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37

    14.72

    1.5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2

    0.73

    1.32

    教育

    10.89

    1.63

    1.4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43

    8.92

    0.9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7

    0.29

    1.4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5.51

    7.9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本表不包含金融业。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70个,比2013年末增长63.1%;从业人员38359人,比2013年末增长1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个,制造业104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90个,分别占0.2%97.4%2.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金属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7%9.1%7.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9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汽车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7%13.1%7.9%(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70

    3835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1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

    11

     

    农副食品加工业

    45

    1692

     

    食品制造业

    33

    86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

    44

     

    纺织业

    14

    195

     

    纺织服装、服饰业

    97

    504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3

    32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5

    693

     

    家具制造业

    21

    776

     

    造纸和纸制品业

    26

    24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

    75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7

    231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8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7

    2192

     

    医药制造业

    7

    15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8

    271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8

    219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7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254

     

    金属制品业

    81

    17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83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64

    1269

     

    汽车制造业

    23

    30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

    24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3

    173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

    649

     

    仪器仪表制造业

    7

    124

     

    其他制造业

    3

    2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

    3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

    3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

    11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2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

    3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8.9%。负债合计105.2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79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5.88

    105.26

    244.7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88

    0.22

    0.64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9

    0.02

    0.40

    农副食品加工业

    7.13

    2.75

    20.71

    食品制造业

    3.38

    1.23

    5.2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7

    0.01

    0.15

    纺织业

    0.40

    0.09

    0.59

    纺织服装、服饰业

    5.43

    2.44

    9.8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94

    0.25

    0.8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21

    0.93

    2.47

    家具制造业

    3.86

    2.26

    4.85

    造纸和纸制品业

    0.87

    0.37

    0.9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22

    1.50

    5.9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74

    1.54

    7.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4

    0.17

    0.2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01

    10.53

    19.54

    医药制造业

    0.33

    0.06

    0.4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5.67

    5.23

    15.2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75

    10.03

    33.4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17

    0.09

    0.5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7

    0.40

    1.41

    金属制品业

    8.69

    3.43

    8.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8.33

    21.79

    48.85

    专用设备制造业

    6.45

    3.17

    5.92

    汽车制造业

    34.76

    13.77

    34.7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72

    0.38

    1.2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43

    5.33

    9.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80

    2.20

    1.94

    仪器仪表制造业

    0.66

    0.46

    0.60

    其他制造业

    0.05

     

    0.1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05

     

    0.1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5

    0.02

    0.1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99

    11.34

    2.3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64

    0.32

    0.7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84

    3.14

    0.8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4-3

    4-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大米

    226702

    人造板

    立方米

    38125

    乳制品

    16675

    水泥

    3893020

    发动机

    18921499

    家用电冰箱

    106937

    模具

    100635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56个,从业人员1598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70.2%71.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3.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4%,建筑安装业占28.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3.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6%,建筑安装业占16.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5%(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56

    15983

     

      房屋建筑业

    108

    8528

     

      土木工程建筑业

    75

    2654

     

      建筑安装业

    128

    264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45

    215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8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6.8%。负债合计19.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31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5.84

    19.17

    59.31

     房屋建筑业

    20.88

    11.71

    32.13

      土木工程建筑业

    9.56

    5.67

    12.74

      建筑安装业

    2.55

    0.93

    7.6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85

    0.86

    6.77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06个,从业人员72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1.4%166.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7.0%,零售业占5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1.8%,零售业占48.2%(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106

    7222

     

    批发业

    520

    348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6

    87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7

    66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

    12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6

    1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3

    90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0

    390

     

     贸易经纪与代理

    16

    99

     

     其他批发业

    42

    262

     

    零售业

    586

    3741

     

     综合零售

    69

    96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4

    32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7

    16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2

    13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3

    38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5

    45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9

    33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0

    50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97

    5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3.0%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2%。负债合计8.4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16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56

    8.41

    50.16

    批发业

    14.17

    4.67

    25.9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20

    2.16

    6.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37

    0.33

    2.9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66

    0.24

    0.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1

    0.00

    0.0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95

    0.17

    1.0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93

    0.98

    8.3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2

    0.55

    4.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0.42

    0.09

    0.59

     其他批发业

    0.61

    0.15

    1.30

    零售业

    13.39

    3.74

    24.21

     综合零售

    1.92

    0.70

    8.9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83

    0.19

    1.2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28

    0.12

    0.7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38

    0.10

    0.6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0

    0.36

    1.3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69

    0.34

    3.0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7

    0.74

    2.7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63

    0.80

    3.2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9

    0.38

    2.34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从业人员140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9.3%401.1%(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0

    1408

     

     道路运输业

    82

    929

     

     水上运输业

    1

    5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

    1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6

    320

     

     邮政业

    6

    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82.5%。负债合计2.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1亿(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53

    2.01

    4.11

     道路运输业

    2.71

    0.99

    3.02

     水上运输业

    0.16

    0.01

    0.1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1

    0.01

    0.0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57

    0.99

    0.58

     邮政业

    0.08

    0.01

    0.25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个,从业人员98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1.9%28.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5.5%,餐饮业占74.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1.3%,餐饮业占48.7%(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

    980

     

    住宿业

    14

    503

     

      旅游饭店

    6

    334

     

      一般旅馆

    8

    169

     

    餐饮业

    41

    477

     

      正餐服务

    40

    474

     

      其他餐饮业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8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5%。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8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0%49.4%。负债合计1.2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30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7

    1.23

    1.30

    住宿业

    1.78

    1.04

    0.58

      旅游饭店

    1.27

    0.89

    0.44

      一般旅馆

    0.52

    0.14

    0.14

    餐饮业

    1.09

    0.19

    0.72

      正餐服务

    1.08

    0.19

    0.72

       其他餐饮业

    0.01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个,从业人员36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90.0%973.5%(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9

    36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2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

    8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

    2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12.5%。负债合计0.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97

    0.48

    1.1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6

    0.03

    0.0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0

    0.10

    0.2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71

    0.35

    0.77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24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

    24

     货币金融服务

    2

    11

    资本市场服务

    1

    6

     其他金融业

    1

    7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1个,比2013年末增长157.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3个,物业管理企业4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6.6%140%20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372人,比2013年末增长93.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52人,物业管理企业96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2.9%94.2%750%(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1

    3372

     

     房地产开发经营

    83

    1952

     

     物业管理

    48

    967

     

     房地产中介服务

    50

    34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5

    69

     

     其他房地产业

    5

    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97.1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8.3%。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94.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66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5.9%下降44.5%增长685.7%。负债合计164.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69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7.17

    164.13

    53.7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94.79

    163.48

    51.38

     物业管理

    0.66

    0.31

    1.12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5

    0.20

    0.9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4

    0.14

    0.18

     其他房地产业

    0.03

     

    0.1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1个,从业人员370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1.8%345.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1%,商务服务业占93.9%(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81

    3703

     

     租赁业

    34

    226

     

     商务服务业

    247

    347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8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022.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24亿元。负债合计29.5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亿。(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1.84

    29.55

    13.91

     租赁业

    0.60

    0.12

    0.62

     商务服务业

    121.24

    29.43

    13.29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0个,从业人员1773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1个,从业人员163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27.8%101.7%(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31

    1630

     

     研究和试验发展

    2

    18

     

     专业技术服务业

    61

    115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8

    4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4.5%负债合计1.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8亿(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79

    1.86

    5.18

     研究和实验发展

    0.17

    0.09

    0.05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5

    0.69

    4.0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7

    1.08

    1.08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10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1.3%143.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249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8.6 %4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1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89.3%。负债合计14.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亿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1亿元,比2013年增长44.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69亿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6个,从业人员8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2.5%346.8%(详见表15-1)。

    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6

    849

     

     居民服务业

    28

    31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7

    171

     

     其他服务业

    11

    3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0.0%。负债合计0.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亿(详见表15-2)。

    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2

    0.73

    1.32

     居民服务业

    0.40

    0.17

    0.5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40

    0.08

    0.42

     其他服务业

    0.52

    0.48

    0.37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国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9个,从业人员45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3%1.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3730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5.7%1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亿元,比2013年增长1930.0%。负债合计0.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86亿元,比2013年增长23.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15亿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253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4%33.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8个,比2013年末增长11.8%,从业人员2011人,增长16.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5亿元,比2013年增长400.0%。负债合计0.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88亿元,比2013年增长78.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24亿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26个,从业人员68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3.0%11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3年末增长20.0%,从业人员41人,下降4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亿元,比2013下降59.8%。负债合计0.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亿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1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2亿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37个,比2013年末增长8.4%;从业人员5516人,下降10.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58亿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0%。其中,新材料产业13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2.5%高端装备制造11个,占27.5%;节能环保产业2个,占5%

    )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83个,比2013年增长96.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5.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455,比2013年增长162.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70亿元,比2013年增长28.2%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2.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20-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1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21.0%140.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2%,比2013年提高17.1个百分点。

    2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47020.6

    2.1

    制造业

    47020.6

    2.1 

    农副食品加工业

    529.9

    0.3 

    食品制造业

    981.8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45

    4.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47.2

    3.0

    家具制造业

    1065.3

    2.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20

    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55

    0.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887.3

    3.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47.9

    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611.3

    1.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39

    9.5 

    金属制品业

    365.5

    0.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437.3

    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31.2

    2.6 

    汽车制造业

    12609.4

    3.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40

    3.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985.8

    2.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26.6

    3.2

    仪器仪表制造业

    95.1

    1.6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91,比2013年末增长145.9%从业人员5533人,2013年末增长73.6%产总计16.79亿2013年末增长55.9%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55,比2013年末增长133.6%;从业人员5390,比2013年末增长70.9%资产总16.53亿,比2013年末增长5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5亿,比2013年末增长299.8%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62013年末增长414.3%;从业人员143,比2013年末增长308.6%资产总计0.25亿,比2013年末增长2327.2%;全年支出(费用)0.19亿,比2013年末增长287.8%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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