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体〔2019〕1号),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32号)要求,县教体局起草了《全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全椒县教体局安全股,联系人:殷守玉,联系电话:0550—5014942,邮箱:5011303@163.com。
全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体〔2019〕1号),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32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提高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能力,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到2023年,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成熟健全,各校近视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齐全,视力监测档案系统管理完善,师生家长近视防控知识覆盖率100%,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二)远期目标
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和考核。
组 长:陈劲松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巫在东 (县政府办主任)
彭守江 (县教体局局长)
胡玉屏 (县卫健委主任)
成 员:张登良 (县教体局工委委员)
杨文生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李光华 (县文旅局副局长)
怀长乐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 立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陈启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斌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杨庆闩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飞 (县人民医院院长)
季 群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张登良(兼)
副 主 任: 殷守玉(县教体局安全股负责人)
张 涛(县卫健委疾控股负责人)
须加升(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吴伯晋(卫健委医政股负责人)
茆恩敏(卫健委基妇股股长)
工作职责:贯彻国家、省、县近视防控工作精神,建立完善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近视防控队伍建设行动
1. 培养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强化视光师培养,确保有合格的眼健康、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指导落实《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
2. 强化学校卫生队伍。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按标准配备药械设备及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50所左右县级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争创20所左右市级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齐配足校医等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强化知识培训,形成指导学校开展近视监测和科学普及的人员梯队,落实校医、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
3. 完善校级管理队伍。各校配备“健康副校长”,指导督促学校卫生及近视防控工作。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通过知识竞赛、宣教游戏、体验中心等特色形式和示范活动,创建一批省、市、县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逐步发挥辐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视力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4. 动员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新闻媒体作用,采用儿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利用近视防控宣传片、动漫、手册等,多层次、多角度强化近视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推广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
5.开展专家宣讲。发挥市、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及我县眼科、疾病防控等专家指导作用,开展市、县级专家宣讲工作。指导各校根据部署完成年度任务,至2022年春季学期末,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至少开展一次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6. 规范健康教育。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教学计划,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每年3月、9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及全国“爱眼日”期间组织各校开展各类宣教活动,进行“握笔小标兵”“坐姿小榜样”“视力健康小卫士”“光明教室”“阳光户外活动小标兵”等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三)“一增一减”健康用眼行动
7. 增加户外运动。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按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规范大课间活动及课间休息时长,大力推进县、校两级体育联赛,开展校园足球、手球、篮球等特色体育活动,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当节任课教师为眼保健操监督员。推进建立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 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落实教育部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的“五项管理”举措,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落实各项减负措施。(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9. 开展课后服务。把课后服务课程设置与学校户外运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内容有机融合,推进“一增一减”行动落实。支持和试点成立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开展学生讲、演、唱为主的课后“健康课程”推广。(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视觉视光达标行动
10. 改善教学环境。根据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相关规范标准,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全面检测建档,分期分批更换、淘汰不合格照明灯具,将采光和照明达标情况纳入新改扩建学校(托幼机构)建设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加快采购更换可调节课桌椅,定期调整学生座位及课桌椅高度。定期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等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11. 规范电子产品使用。各校出台相应举措,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2. 严格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质量和计量监管,加大对眼镜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及价格欺诈行为。依据滁州市近视防控监管政策、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认证采信推广政策措施,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和目录,定期曝光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内容、出版物印刷企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使用绿色出版物,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视力监测诊疗规范行动
13. 完善初级筛查。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保证每年0-6岁儿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托县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将0-6岁散居儿童及托幼机构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及时录入,进行电子存档,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14. 开展监测建档。各学段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或衔接工作,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转移。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及时把视力监测结果记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依不同年龄眼视光发育特点及近视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并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干预措施。建立眼健康数据信息系统,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
15.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医疗机构普遍开展眼科诊疗服务,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学习来安县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建设,及时总结经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六)家校联动防控行动
16. 孕产妇保育保教。落实《滁州市0-6岁儿童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孕产妇、0-6岁儿童及家长开展保育保教、宣传教育等近视防控措施。指导托幼机构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提供营养均衡膳食,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时间。托幼机构每学期举办1次眼保健知识家长讲座。(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
17. 引导家长参与。每学期至少利用1次家长会或宣讲等形式,普及“一增一减”等爱眼护眼知识,改变“重治轻防”观念。通过“体育和护眼作业”等引导家长支持和保障孩子每天校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以身作则减少长时间看电视手机,随时监督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出台《家庭用眼操作指南》等引导家庭重视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18. 早期发现干预。家长、班主任要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等迹象时,及时由家长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干预、矫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全椒县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县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工作。会同人社、卫健等部门对全县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配备情况及学校医务室(或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推进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职称评聘困难、执业注册及医务室标准化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解决,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建立包含近视预防与控制专业的全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建立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实现全县学生视力动态监测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每年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督促落实。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乡村少年宫作用,优先优质向儿童青少年提供服务。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为儿童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提供帮助。
(二)县卫生健康委:推动全县强化近视防控医疗卫生人员和设备配备,发挥资源、人才、技术、专业集中优势,服务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基层全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将校医纳入培训范畴。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全县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会同县教体局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文旅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对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咨询辅助和技术支持,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三)县财政局:加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近视防控干预试点、师资培训、视觉环境整治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落实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设置政策。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眼镜和眼镜片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验光配镜单位的计量监管,依法做好对验光配镜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依法引导验光配镜单位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行为。
(六)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游戏服务、网络游戏和出版物印刷企业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使用绿色出版物,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七)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每年3月和9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期间配合做好近视防控公益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全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职责,落实相关部门职能,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推进方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资金的投入力度,为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近视防控工作。教体局将近视防控所需资金列入智慧学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等项目建设内容,确保近视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考核评估
县政府依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教体安〔2021〕18号)的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教育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学校综合考核;教育督导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附件:滁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考核责任分解(成员单位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