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除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均无意见。公安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在“岗位要求”中增加“加强校园保安入职前的政审,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财政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在“配备人数”中增加“保安人数要根据学校数字变化和师生人数增减情况,确定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减,确保配齐校园保安。”审计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在“考核”中增加“教体局要督促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加强对校园保安的考核。”以上3条意见均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