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启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23:17
    【字体: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田启军同志为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

    姚升阳同志为县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

      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十字派出所所长;

      明同志为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

    免去:

      军同志的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阳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树林同志的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陶庆春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职务;

    瞿福久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刘先海同志的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周仁武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童义洁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齐文同志的县委群众工作部警务室主任职务;

      伟同志的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职务;

      云同志的县公安局十字派出所所长职务。

     

     

     

                                   长  唐雨

    2022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