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提质降本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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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提质降本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深入座谈调研、学习借鉴沪苏浙等先发地区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审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总体考虑

    《若干措施》在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制造业提质。政策侧重于向制造业、向实体经济等市场主体倾斜,突出支持高质量发展,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突出管理提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侧重引导和激发企业主观能动性,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业企业管理效能。三是突出创新驱动。突出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帮扶力度。四是突出协同联动。综合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亩均论英雄”改革、数字赋能、降本减负等方面,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出立体式协同化政策举措。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开拓市场、加强要素保障、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供给侧提质”4个方面共23条措施。

    第一部分,大力开拓市场。一是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空间,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百场对接”活动。二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三是鼓励通过保险补偿、示范推广等手段推广应用国产产品。

    第二部分,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广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皖企通”有效集成。三是加强产业基金支持,推动政府基金和市场化基金联动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助力企业提质降本。四是优化企业用地配置,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五是强化能源保障协调,推动落实水电气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零投资”政策。六是加大产业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卓越工程师”集聚行动,大力培养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探索人才引育用留新模式。七是加强用工服务,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等措施解决临时性补充用工问题。八是做好企业员工住房保障,鼓励产业园区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三部分,减轻企业负担。一是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开展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鼓励市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加快物流提速降费,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创新融合发展。三是支持仓储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支持重点产业必需的相关仓储设施建设措施,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四是规范中介服务,全面实施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五是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执行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按90%征收等政策。六是建立涉企收费监测基层联系点制度,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主体开展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七是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主体行为,取消各地违规设置的供应商备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八是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第四部分,推动供给侧提质。一是有效对接保障企业创新需求,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等。二是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支持技术成果首次商业化应用。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支持各地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四是推动企业管理提升,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实施企业现代化管理评价工作,探索开展“管理提升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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