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推动“税融通”业务发展,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建设、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受疫情影响,县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减弱,企业对资金需求更为强烈。为回应企业呼声,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依据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滁州市《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全椒县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全政办〔2022〕34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为应对疫情冲击等因素给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为了更好地保障市场主体正常运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通过制定“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增值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调动中小微企业依法纳税的积极性,营造“诚信收益、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
三是有利于提高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释放新的空间。
三、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经信局2015年出台了《全椒县“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全政办〔2015〕85号)。原《方案》实施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对文件内容进行修订,为进一步修订“税融通”业务流程,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县财政局与县经信局、县担保公司起草修订了《税融通实施方案方案》(讨论稿),多次同有相关部门召开讨论会征询意见,并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方案》最后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最终形成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拓宽“税融通”政策适用范围,优化工作程序,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为依法诚信纳税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五、主要内容
1、修改完善了服务对象,对生产企业做了新的调整。“税融通”业务面向全县具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要求,且贷款用途为合法生产经营,国家明禁的淘汰类、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产业,以及全椒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C、D级不在支持范围内。
2、调整了承办主体,不再要求申请企业选择1家银行作为主办行。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均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税融通”业务。
3、明确了贷款(担保)额度及授信方式,统一口径。单户企业“税融通”业务贷款(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按申请企业经税务局认定的近2年年均纳税额的1至5倍核定。贷款(担保)额度一年一核,一个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六、创新举措
一方面为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出台了优惠政策和反担保措施豁免。银行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直接发放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同类型平均利率水平。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抵(质)押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另一方面企业一次申请的贷款(担保)额度实行一年一核,一个年度内可循环使用,不用企业重复申请。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建立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机制,指定了召集人,明确了成员单位,细致规划了成员单位的职责,能够及时的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定了县财政局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推动“税融通”方案落地实施。
下一步一是持续宣传推广“税融通”政策。结合“营商环境”、举办银企对接会等活动,组织银行深入企业宣讲政策,帮助企业了解产品内容、申贷流程、申报材料、业务受理银行等事项,搭建银企对接桥梁。
二是继续优化“税融通”产品服务。引导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税融通”相关产品,特别是大力开展线上业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腿。
三是进一步扩大“税融通”业务惠及面。鼓励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挖掘新客户、小客户,深耕本地小微企业市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便利。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全椒县担保公司
联系电话:0550-50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