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全椒县公安局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3-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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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全局工作运转平稳有序,全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立即、准确、全面地向主要领导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须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负责紧张有序地处置情况。
    二、主要任务
    (一)值班人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单位及县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单位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值班人员每班在上班前,要接受交班人员交办的必要工作。交接班时,应了解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好交接。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紧急重大情况主要包括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含越级上访)、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工作时间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三)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后,带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15分钟内)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相关工作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四)凡需报送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以书面材料方式上报,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情况特别紧急,采取电话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并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五)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
    (六)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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