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转发)

    发布时间:2022-12-2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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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

    答:1.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月缴额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25万元;月缴额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30万元;月缴额1000元(含)以上,1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35万元;月缴额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40万元。

    2.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其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合计月缴额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35万元;合计月缴额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40万元;合计月缴额在20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45万元;合计月缴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50万元。

    二、2022年初贷款的时候按照40万的上限额度贷款的,4月1日新政策出台后能否申请调整为50万?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不能再调整额度。

    三、目前我市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答: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1.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首付不低于40%、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30(含)年之间的首付不低于50%、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在30年以上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1. 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40%,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四、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两套房子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缴存人家庭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限制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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