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制度】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0 10:21
    【字体:打印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的主体包括县人民政府、各镇、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各单位制定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等;

    (四)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第三条  解读材料的起草要坚决杜绝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要点摘抄”“文件压缩”等简单化、表面化做法。解读材料通常应包含以下要素: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拟达成的主要目标,部署的重点任务;

    (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悉、执行、配合的内容,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涉及惠民利企的举措,要讲清楚惠及范围、执行途径和操作方法;

    (三)对政策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和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四)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需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办理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属于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要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本级政策措施有何特点和创新点。

    政策解读可通过主要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便公众理解和互联网渠道传播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应当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若因特殊情况需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第六条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第七条  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关切的,政策解读主体即转为回应主体,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