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人社局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09:30
    【字体:打印

    各股室、中心、大队、仲裁院:

    为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制定《县人社局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9


     

    县人社局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通过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责任分工

    2023年,我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件,协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件,协办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主办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件,协办2件。按建议、提案内容和局属各部门的职能,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由责任部门按要求办理到位,局分管领导负责按要求领办到位。局办公室要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催办工作,局效能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工作步骤

    1、局各承办主办建议、提案的部门要在530日前完成情况调查并与代表、委员见面,准确掌握建议和提案的主题,拿出具体的承办方案。

    2720日前,将办理回复送达代表、委员,并将征询意见表报局办公室。

    3731日前,向县政府办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四、办理程序

    (一)座谈、走访、弄清问题。承办部门应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得联系,真诚沟通,了解真实意图,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二)组织力量,搞好调研。要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属主办件应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力求达成办理共识,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并组织调研;属协办件应自觉配合主办单位搞好调研,积极提供解决方案并形成文字材料交主办单位。

    (三)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凡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定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

    (四)整理答复意见并及时网上公开。属主办件在整理答复意见时,要主动收集或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形成统一答复意见,经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县政府办。属协办件的,要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答复意见交主办单位统一汇总,不直接答复。我局答复的建议、提案均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具体承办部门也要成立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主办人,加强办理落实工作。

    (二)规范办理,确保质量。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也可并案答复。办理复文要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切忌讲大话、空话或敷衍应付。

    (三)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办理复文要加强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将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列入年度综合目标,对办理结果进行严格考核。

     

    附件:县人社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县人社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各股室、中心、大队、仲裁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现调整县人社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兴道(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启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荣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鹏程(党组成员、仲裁院院长)

    孙保海(党组成员、人社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蕊莉(党组成员、工资福利股股长)

      员:  鹏(局办公室负责人)

      娟(养老保险股股长)

      奎(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

    黄德奇(职建股负责人)

    李友权(工伤保险股负责人)

    朱杨洋(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兵(农村社会保险股负责人)

      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

    郭明珍(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文(养老中心主任、征缴中心主任)

    杨振锋(居保中心主任)

    徐晓玲(就业中心主任)

       勤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陈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