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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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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市场监管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信息化和监督抽检股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2号楼509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话: 0550-5185391,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我局依据《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行了“两员合一”制度,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制作人员即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其业务分管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人,政府信息制作人就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

二是我局2021年度共发布政务信息386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共发布146条信息,具体情况如下:行政审批信息发布49条;监督检查信息发布67条;行政处罚信息发布11条;公共服务信息发布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办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松担任,副组长由各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分管领导为党组成员傅厚松。

二是建立健全了我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务监督员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等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

依据《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管理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县政务公开办规范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删除了重复设置的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和公共监管栏目,增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食品药品监管专题的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基本信息、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食品小作坊登记基本信息、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基本信息、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和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等等22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全市监函字〔202111号)。

(六)创新举措

我局在政务公开中,重点工作是:加大条例宣传,依法实施公开,细化栏目分工,提升公开能力,规范公开行为,夯实部门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多样化不够,二是新闻发布的针对性不强,三是重点工作落实公开不够细致,四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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