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18 来源:全椒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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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全政务办〔2021〕4号)要求,由全椒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共包括: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uanji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电话:0550-5011471,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3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类45条,财政资金类2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16条、监督保障类15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0、政策解读类8条、回应关切类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条,均已答复并公。未收到任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两员合一”制度,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责任,在监督保障、回应关切、行政权力运行等领域发布政府信息80余条,展现了我局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优化。二是调整平台目录,完成数据迁移工作。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利用机关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10余条,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张贴微信二维码,供多名群众扫码阅知。三是通过微信群分享营造宣传学习氛围。四是在政府网站发布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及时更新各项工作动态。

    (六)监督保障。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局长终审,确保稿件质量,保证新闻信息顺利发布。对信息发布中涉及政治方面专有名词表述、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方面认真自查,整改。

    (七)创新举措。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公开栏目和内容。持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4.0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缺乏创新,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工作力度不大,缺乏持续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1231日。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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