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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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2022)第7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对无核酸检测记录的不再“安康码”弹窗和短信提醒。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核酸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以及密闭娱乐场所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单独登记回访。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7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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