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考核,依据《全椒县医保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适用于全局各股室、局属单位。
第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 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1、各股室、局属单位及时编辑政务公开信息,做到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和信息是否涉密。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发布各股室、局单位编辑的信息,并按要求检查信息是否规范。
3、各股室、局单位编辑的信息必须符合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责任清单对应内容。
第六条 考评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年末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进行评分。
第七条 本制度由本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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