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0 来源:全椒县古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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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河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古河镇人民政府依据2020年度的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引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古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全椒县古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0-5301055;传真:0550-53011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悉心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确定的主要任务及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在全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605条,涵盖农业、工业、国土、文化、教育、卫健、扶贫、财税及综合政务等各领域,其中,发布“机构设置”类1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类31条,“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类168条,“应急管理”类6条,“人事信息”类4条,“精准脱贫”类15条,“教育医疗”类11条,“社会保障及救助”类86条,“农业及水利”类4条,“土地及房屋宅基地”类12条,“资源交易”类80条,其他各类信息8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中重点领域合计公开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主动公开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加强后台账号管理,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查阅。会同镇司法所积极推进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梳理,强化政府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推进政务公开网站政民互动、网上政务服务,减少信息重复发布。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网改版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旧版政务公开网信息迁移工作,在新版政务公开上线运行后,针对新增组配信息缺少等问题,协调镇级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后,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和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推进“两员合一”压实公开责任。我镇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拟文部门业务员初审、党政办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三级把关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程序公开按制度办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三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对照县级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第三方评测结果,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3次,涵盖全镇各部门(站所),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工作推进缺乏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镇政府各部门年轻力量薄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注度不足。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新录用人员,及时充实到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并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条例政策及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背景下,常态化开展日常信息发布工作督查,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内容发布实效性。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提高办事服务透明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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