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古河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21:00 来源:全椒县古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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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全政务办〔20214号)要求,由古河镇人民政府依据2021年度的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引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古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全椒县古河镇滁州北路22号,联系电话:0550-5301055;传真:0550-530119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古河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主要任务及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在全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906条,涵盖农业、工业、国土、文化、教育、卫健、扶贫、财税及综合政务等各领域,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共计273条,美丽乡村、农田水利等其余重点领域信息102条,财政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91条,重要文件政策公开与解读8条,其他信息3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镇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工作,认真筛选信息来源,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科学性、真实性,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努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群众知情权,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网站政民互动,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主动完成重点领域信息迁移和补充工作,补充完善发布不全面的信息,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平台应用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工作落实情况,镇级各部门共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以目标为导向,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考核挂钩。二是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政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定期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对市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对照县级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第三方评测结果,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2次,涵盖全镇各部门(站所),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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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古河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但对照检查,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还不够强,乡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过于保守,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导致信息工作在信息发布与工作推进上较为困难。二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提高。主动公开的信息形式比较单一相关内容还需要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条件不足。基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力量较薄弱,相关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不足及问题,2022年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在做好各类民生类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以外,还要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信息的发布力度,让政务公开深入群众,及时公开、及时回馈、及时修订,促进政府工作不断完善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对党政办公室进行充实,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古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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