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古河镇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8-25 15:10
    【字体:打印

    古河镇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和综合指挥协调能力,保障校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中小学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化学品污染或泄漏、压力容器管道事故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群体事件。

    (四)校园治安案件。

      (五)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决策指挥机构

    镇成立古河镇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国前任组长,刘书法任副组长,应急办信访办、党建办、古河派出所、市管所、城管队、中小学校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时,行使决策指挥职能。负责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工作部署;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镇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宣传报道口径,及时提出新闻宣传报道的指导意见。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教育领导办公室),负责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是: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为领导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决策依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和应急计划;承担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监察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预案演习等。

    (三)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部门及职责

    1.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秩序维护,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2.医院: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伤亡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宣传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4.市管所:负责对学校内及周边区域相关经营和交易场所的检查,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学校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和拨打110.120、119电话的同时,及时如实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0550-5301055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应急处理,并将情况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内容: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等)、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件报告单位。

    事故补报:当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发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应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

    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立即行使核心领导、指挥协调职责,迅速作出启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的决策,各部门要立即贯彻决定和指示,积极响应,进入紧急应对状态;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直接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现场处置指挥部可根据灾情设立具体工作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事故发生学校相关人员组成。

    现场协调组:协助领导对应急工作的处置提出建议,做好事故上报、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情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代表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抢险、救护、保卫、后勤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危重病人救治等工作,负责指挥抢险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事故善后处理调查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负责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掌握事故的真实性,主动配合各级调查组做好查处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六、现场处置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或上级的指令后,立即命令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工作,确保救援和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在尽可能靠近事发现场的地方设立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转移师生。

    (三)抢险、救护、保卫、后勤组迅速进行现场技术处置和抢救受伤人员。

    (四)迅速建立和恢复通讯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五)尽快将已经了解到的和搜集整理出的现场情况、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下一步应对可能需要的援助等情况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六)在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与修订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年对基层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和潜在威胁(灾害源、灾害体)的识别、监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报警方法与途径,受灾现场的紧急处置,次生灾害的预防等专业知识及技能。

    (二)各学校要加强危机意识教育,对广大师生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增强应急能力,提高社会的整体危机应对能力和灾害恢复能力。

    (三)对各类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演练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基层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本预案和各单位的分预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更新。

    八、危机后处理

    (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完全控制后,由领导小组发布恢复正常秩序的命令。

    (二)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配套解决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运作程序上与危机问题相关的、可能导致危机局势再度发生的各种问题,巩固危机管理的成果。

    (三)及时利用案例,培养广大师生的危机意识,提高危机应对技能,增强社会整体的抗危水平。

    (四)启动司法调解和诉讼工作,妥善处理危机后的各种法律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对处理危机过程中的现场勘验、检测记录、执法文书、采样单据、文件等资料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物品进行登记造册、立案归档。  九、责任与奖惩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