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
廉政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财务开支审批 |
1.重大数额预算开支计划未经会议研究决定。 |
大额资金10万元(含)以上,由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
镇财政所负责人 |
2.违规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 |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 |
镇财政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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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违规”风险(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使用虚假发票报销不合理费用。 |
严格执行省内公务接待规定,严禁违规饮酒用烟,报账单据必须包括正式税务票据、采购明细单、已签批的购置申请单、出差审批单等附件资料。 |
镇纪委及镇财政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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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额资金使用无会议研究,个人说了算,以权谋私。 |
1万元以下的支出由财政所长审核、镇长直接审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填写《西王镇财政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镇财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集体审批,1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经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
镇财政所负责人及“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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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资源管理 |
5.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未经过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由个人说了算,低价处置,谋取私利。 |
村级资产资源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否则不予挂网招标。 |
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6.对符合公开招租或拍卖方式处置的资产,以权谋私,直接处置给特定关系人。 |
村级资产资源统一由镇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挂网,在安徽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统一进行招标。 |
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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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故意隐瞒村集体资源,造成漏登,为随意处置资源提供便利。 |
各村对所属村集体资产资源在镇“三资”管理中心登记在册,村监委会和村级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 |
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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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 |
8.未经会议研究或组织招标,以权谋私直接向特定关系人进行采购。 |
镇分管领导和具体经手人严格把关,未经会议研究或招标的采购不予报账支付工程款。 |
镇分管领导 |
9.采购会议研究或招标范围外的物资,逃避监管。 |
需另行增加采购的物资,需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采购;未经同意的,不予报账。 |
镇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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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验收把关不严,供应的物资与需采购的物资质量、数量等不一致。 |
镇党政办、财政所两名以上干部参与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受,并签字确认。 |
镇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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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
11.应该公开的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 |
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开相关规定。 |
联系村的镇领导及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12.存在故意缩短公开时间、缩小公开范围问题。 |
镇““三资”管理”中心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纪委。 |
联系村的镇领导及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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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长期公示的不长期、定期公示的不定期和即时公示的不及时。 |
长期、定期和即时公示按规定执行,村监委会和村级纪检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纪委。 |
联系村的镇领导及镇““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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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以下工程项目 |
14.未经会议研究或组织招标,将工程指定给特定关系人承包。 |
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未经会议研究或招标的工程不予签字报账支付工程款。 |
镇分管领导 |
15.虚列施工内容、提高工程造价,以权谋私,为施工人取得额外利润,造成集体资产损失。 |
施工内容及工程造价等经第三方造价后组织实施。 |
镇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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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施工不到位问题;验收时,接受施工方吃请等,未严格执行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
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全程参与监督,进场材料及关键部位施工留有图像资料,并签字确认。验收时,设计、监理、审计及分管、工作人员和所在村负责人参加,并留有验收过程资料。 |
镇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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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以上工程项目 |
17.招标公示发布不到位或投标邀请发送不到位。 |
1.招标公示要在规定的媒体或政府网站对外刊登招标公告;2.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一般应留有较为合理的时间让投标人做准备;3.依据文件规定,向有资质、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发送投标邀请。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18.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到位,或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
镇招标办、纪委参加审查。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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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以权谋私,签订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的施工合同,有利于施工单位。 |
施工合同由代理公司起草,分管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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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施工材料入场把关不严,以次充好。 |
施工材料进场时,监理单位必须现场验收,严格按规范要求把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钢筋、水泥等材料必须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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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 |
安排专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村级纪检员)全程监管项目实施,留存监管记录。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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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验收不仔细、不规范。 |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邀请县对口单位、设计、监理、审计及分管、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负责人参与验收。 |
镇分管领导及镇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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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奖扶申报 |
23.受人请托,给不符合条件的妇女、家庭申报奖扶;弄虚作假,不如实公示评议结果。 |
镇计生办严格把关,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问题的上报镇纪委处理。 及时公布申报奖扶的政策依据,接受群众监督。 |
镇卫健办负责人 |
乡村振兴工作 |
24.监测户申报中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监测户监管。 |
宣传监测户识别条件。镇扶贫办开展抽查,及时纠正。公示资料需留存备查。 |
镇分管领导及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
25.扶贫公益性岗位安排中优亲厚友。 |
由村“两委”召开会议,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
镇分管领导及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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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施工进度滞后。 |
工作人员联合监理单位定时到施工现场督促施工进度,对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进行定期通报 |
镇分管领导及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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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27.受理风险:将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申报范围。 |
对申请人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城镇职工社保证明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拟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
村具体承办人 |
28.审核和录入风险:对上报的人员身份、年龄、服役年限、社保情况不认真审核。 |
对申请人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进行严格审查。 |
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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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换届选举 |
29.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 |
严格规范程序步骤,从严把关换届人选、确保法律法规不变通、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环节不出错。 |
镇组织办负责人 |
党员发展 |
30.发展党员过程中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发展成党员。 |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审核。 |
镇组织办负责人 |
党务公开 |
31.党务公开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 |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审核。 |
镇组织办负责人 |
32.对点题公开的不及时受理,或公开内容避重就轻。 |
镇组织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纪委。 |
镇组织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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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困难救助 |
33.低保民主评议环节,不规范。 |
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下放流程》执行,镇民政办和村民政专干一起参加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认是否能申报最低生活保障。 |
镇民政办负责人 |
34.申请低保人员家庭财产状况核实不仔细。 |
所有申请低保人员均通过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查询家庭财政状况。 |
镇民政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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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 |
35.特困供养人员死亡未及时上报。 |
每月通过比对火化台账,村上报土葬及外地死亡人员,及时清退 死亡人员 |
镇民政办负责人 |
残疾人服务 |
36.残疾人康复需求未及时回复。 |
根据政策,每年上报辅具需求,及时为有需求残疾人申报辅具 |
镇残联负责人 |
残疾人就业和就学资助资金扶持 |
37.就业和就学政策,优亲厚友。 |
严格按照政策申报,所有申请就业、就学资金人员,均需提供相关材料支持,就业人员不允许连续申报,且需提供种养殖或经营材料 |
镇民政办负责人 |
高龄津贴申请 |
38.死亡人员未及时清退。 |
每月比对火化名单,并让村上报土葬及外地死亡人员 |
镇民政办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