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在全镇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襄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襄河镇2022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镇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襄河镇2022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二)2022年10月1日至31日(10月4日为法定老年节)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利用橱窗、电子屏滚动播放1-2条反诈防骗,敬老助老宣传标语。(附件1)(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孝星”“福星”典型事迹的上报。(责任单位:镇妇联、各村、居)
(二)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好针对居家、社区、机构老年人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主动宣传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积极宣传各地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爱茨海默镇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结合口腔健康口腔行动。开展向老年人普及口腔保健知识活动。(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
1.党政领导同志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重点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和空巢、独居、失能和重病的老同志,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要通过电话联络、视频连线等方式送去祝福和问候,传递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各村、居)
2.继续开展“祝福百岁老人活动”,民政部门结合高龄津贴发放等老年人优待事项,给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品)。(责任单位:镇民政办、村居)
3.除上述外,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相关活动。(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
1.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让更多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责任单位:各村、居)
2.开展“敬老助老,暖心社保”主题活动,大力推广线上线下社保适老化服务举措,加强预防养老金诈骗等宣传。加强智慧旅游管理服,便捷老年人出游。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经济使用的老年用品。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
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开展“六大银龄行动”。
1.健康服务行动。组织退休老医生(师)、老护士(师)、老药师,面向公众开展巡诊、义诊、汇诊等志愿健康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养生保健、营养膳食、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组织退休老运动员、老教练深入城乡社区,指导各类人群开展适合不同年龄结构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升全民健身效果,服务健康全椒建设。(责任单位:各村、居)
2.科技兴农行动。组织涉农老专家学者、老农(牧)业科技 工作者等,通过举办农(牧)业产业培训、农技知识辅导、田间实景课堂等志愿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作物育种(苗)、牲畜改良、产品深加工、电商营销等专业技术咨询和服务,不断培养本土农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各村、居)
3.科普宣传行动。组织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编撰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材料,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深入城乡社区和校园,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提升人民群众科学素养。(责任单位:各村、居)
4.老年互助行动。注重党建引领,组织城乡社区低龄、健康老党员、低龄活力老人成立老年互助志愿服务团队,以孤寡、空巢、失能、留守等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结对帮扶、定期探视等形式,开展老年互助志愿服务和互助关爱等活动。鼓励低龄老年人参与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各村、居)
5.法律维权行动。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以及“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组织老年法律工作者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法律援助、民事调解等活动,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各村、居)
6.红色传承行动。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成果、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等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向青少年宣讲党的光荣历史、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引导全社会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和报国情怀。充分发挥老年人言传身教和率先垂范作用,积极开展“家风、家教、家训”传承道德教育。鼓励老艺术家、老文艺工作者、非遗传人等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合作。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组织策划系列活动,提早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安排,强化部门协作。
(二)落实相关规定,灵活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活动影响。要强化宣传意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保持“敬老月”宣传热度,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村、居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工作进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老年健康年度工作考核。各村、居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11月1日前,报送《2022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活动总结(包含宣传报道链接)、相关图片。(电子稿和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