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襄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42 来源:全椒县襄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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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襄河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襄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228号;电话:0550-5197099,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襄河镇在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引导下,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对照目录清单要求等论述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落实市、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实走深。本年度,全镇公开信息305条,发布“机构职能”类12条,“财政预决算”17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类80条,公共资源交易”类98条,其他各类信息98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3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今年以来,襄河镇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围绕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涉及民生工作的热点、难点进行公开。联合多部门,做好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的规范。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审查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完成乡镇本级信息补充工作,在县级领导下于襄河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2022年,襄河镇人民政府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各项工作公开情况纳入日常工作中,进行考核,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共召开两次镇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其中卫健、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在会议中对于这两个受群众关注的重点方面负责需要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了详细培训。会上要求多部门联合,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开审查程序群众公开内容要进一步严格把关三是对于信息公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正常开展2023年我单位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对照目录清单要求进行公开;二是加大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 助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合沟通,提高民生问题等方面信息的部门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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