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商务局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019年12月
1、对监测样本企业指导和培训
一、办理依据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2014-2016年)》的通知第二条: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加强对监测样本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三、服务对象
监测样本企业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年度培训会
六、服务时限
适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电话:(0550)5297628
2、安徽地方名优名品展销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3】9号)文件要求“开展全国品牌促进试点,推进百家品牌展销、百场消费促进活动。”
《安徽省商务厅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徽知名品牌旅游商品“五进”活动的通知》(皖商运【2013】512号)文件明确: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加快安徽产品品牌培育,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地产品销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局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安徽知名品牌、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等“五进”活动,即在上述地点设立销售专区(柜),集中宣传营销安徽知名品牌和旅游商品。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三、服务对象
商贸流通企业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符合资质的企业申请报告;
2、集中进行展销。
六、服务时限
月度、年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电话:(0550)5297628
3、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
一、办理依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商务部将继续集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机制化。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三、服务对象
商贸流通企业、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无
六、服务时限
月度、季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电话:(0550)5297628
4、组织农超对接、农产品产销衔接
一、办理依据
1.《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3号):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组织开展各种农超对接推广活动,采取洽谈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与沟通的机会,使更多的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
2.《转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商建字〔2011〕250号):省级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超对接工作的推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农超对接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对接平台,并加大政策和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农超对接的影响力,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农超对接。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商务局、农委、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
三、服务对象
农产品流通经营企业
四、服务条件
根据市场需要。
五、服务流程
1.组织:根据需要组织供方和需方。
2.参会: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和沟通。
六、服务时限
按要求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全椒县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室
电话:(0550)5297628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
一、办理依据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全政办[2010]85号第三条第三项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商务局外贸股室
三、服务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现场办理
六、服务时限
按需求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全椒县商务局外贸股室
电话:(0550)529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