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助力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对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车型
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整治内容
1.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四轮车的;
2.驾驶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的;
3.驾驶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逆行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
4.在全县范围内整治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敬请广大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遵照执行。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启动日前宣传教育,2022年8月1日起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全椒县依法整治三轮摩托车、车轿式电动三、四轮车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