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县新增交通设施及交通违法处罚行为公告

作者:公安局 发表时间:2021-06-14 23:10 信息来源:全椒县公安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关于全椒县新增交通设施及交通违法处罚行为公告

为了规范电子警察抓拍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交通违法处罚行为向社会公布,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民警和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文明驾驶。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交通信号灯与监控交口

1、海螺大道与文化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
、海螺大道与富达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3
、海螺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4、胡松路与文化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5、胡松路与富达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6、胡松路与创业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7、唐庄路与朝阳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8、唐庄路与界首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9、唐庄路与文化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0、唐庄路与富达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1、唐庄路与创业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2、杨岗大道与界首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3、新城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4、新城大道与界首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5、创业大道与杨岗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6、新城大道与富达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7、杨岗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8、新城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19、新城大道与王郢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0、新城大道与丰乐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1、唐庄路与王郢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2、杨岗大道与文化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3、杨岗大道与富达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4、杨岗大道与王郢路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25、新城大道与文化大道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以上点位违法处罚类型:闯红灯、违反导向、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二、为了进一步减少城区粉尘及噪音污染、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改善新建小区及学校周边出行环境,新增城区大型货车限行路段

1、老观陈路全路段;

2、儒文路全路段;

3、泓景路全路段;

4、庄曹路全路段。

5、林南路全路段。

确因生产生活保障必须要进入的,可按相关流程申请禁区通行证。

以上点位违法处罚类型:违法禁令标志。

三、近期县域内因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秩序。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二)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扣2分。据此依托本县域内各条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备对违反规定的予以记录并依法处罚。

本公告自20216200时整开始执行。

 

 

全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