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教体局编辑 发表时间:2021-06-03 10:23 信息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全椒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全椒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全椒县人民政府。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

1、制定《全椒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全椒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

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4、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椒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全椒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雨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陈劲松  县政府副县长

彭守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李  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庆丰  县委编办主任

程  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金力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  春  县审计局局长

黄  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沙  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章宗敏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哲  县民政局局长

胡玉屏  县卫健委主任

张胜荣  县住建局局长

夏朝晖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静  县文旅局局长

黎向东  县税务局局长

蔡国亮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喻本彬  县公安局副局长、指挥长

高忠树  县发改委副主任

曹长江  县教体局教育总督学

杨达琼  县妇联副主席

张  勇  襄河镇镇长

张国前  古河镇镇长

李灯冰  十字镇镇长

史平忠  石沛镇镇长

沈  丽  武岗镇镇长

任  权  六镇镇镇长

冯玉林  二郎口镇镇长

祁  龙  大墅镇镇长

穆  翔  马厂镇镇长

张元娟  西王镇副镇长候选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彭守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下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体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规划、计划和实施路线图。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工作汇总涉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条件、学校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协调落实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料建档工作。对各镇、有关部门及各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开展县级自评,负责协调、接待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警园共建,加大预防和杜绝涉及幼儿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出具近三年来学前教育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证明;对各幼儿园检查户籍来源及去向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服务。负责指导教体部门做好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校车管理、安保培训等工作。

县发改委: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

县委编办: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达到省定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所缺教师。

县人社局:完善和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职级晋升政策。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幼儿园倾斜。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城乡幼儿园教职工各项社保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

县财政局:落实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和经费审批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名、办理非营利性证件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导幼儿园消防宣传、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演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配合县教体局等部门做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征用、审批等工作;将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全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将新建小区配套园及时告知教体局,做好相应基础材料的移交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发幼儿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指导幼儿园做好幼儿体检和幼儿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查处幼儿园乱收费行为;出具近三年来幼儿园有无乱收费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县税务局:负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

县融媒体中心:对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做好对幼儿园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文化音像图书市场的监管,取缔幼儿园周边的非法网吧;指导幼儿园文化建设。

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参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县审计局: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基建项目实施审计。指导教育内部审计,对学前教育经费定期进行审计监督。便于财政部门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投入。

各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负责巩固辖区无证园整治成果;组织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园。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手段迅速掀起宣传学前教育热潮,大力营造迎评工作氛围。要特别重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和居民的宣传,宣讲具体的做法与措施、效果与成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