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作者:教体局编辑 发表时间:2021-03-30 10:45 信息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滁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差距,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追求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发展的新跨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在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政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 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全市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

2. 配足标准化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工程,新建学校验收要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产权明晰。对于老城区配建学校不足以及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要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要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校校达标。对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要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要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音乐、体育器材设施。

3. 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按省厅要求,完成我市大校额规划任务。

(二)加强丰富教育内涵发展建设

4.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5. 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

6.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深入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推进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深入实行弹性离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7. 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

8. 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

(三)统筹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

9. 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大力支持农村及涉农地区教育发展,建立起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支持优质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牵头组建跨区域网联体学校、学校联盟等学校联动发展共同体。鼓励市域内学校以合作、委托等方式与城区优质学校联合办学。创新集团化办学及学区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不少于2/3的县市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2022年,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

10. 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共享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完善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12. 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保障音体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

13.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制。

14. 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素质,优先安排农村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市级学科教师培训向农村倾斜。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5.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五)大力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6. 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17. 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六)更好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8.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个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

19. 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县级政府属地责任,各地各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0. 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加快建设义务教育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滁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各地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县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

(二)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的使用、分配和管理。各地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

(三)强化督导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测,围绕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核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