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等次的通知(皖教督〔2022〕10号)

作者:教体局编辑 发表时间:2023-02-15 07:52 信息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优秀等次名单公示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对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并研究确定了督导考核结果。现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35个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其时任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考核等次按有关规定确定。

公示时间为5天,即从2022年12月21日至25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信等方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1-62831842    邮箱:dds@ahedu.gov.cn

来信地址: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政编码:230061。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1日

 

 

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

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优秀等次名单

 

合肥市包河

合肥市庐阳

合肥市瑶海区

 合肥市蜀山区 

淮北市杜集

蒙城县

蚌埠市龙子湖区

五河县

阜阳市颍州

阜阳市颍东区

淮南市八公山区

淮南市谢家集

淮南市大通

 凤阳县

天长市

全椒县

六安市裕安区

金寨县

当涂

马鞍山市花山区

芜湖市繁昌区

无为市

广德市

宁国市

铜陵市义安

铜陵市铜官

石台县

青阳

安庆市宜秀

安庆市迎江区

桐城市

祁门县

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