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发表时间:2022-07-15 14:55 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2〕193号)的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做好2022年全县小升初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单校划片相对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

(二)坚持依法、均衡发展招生: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平行编班,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各校要按照省颁标准配置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我县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进行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本《方案》规定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农村片: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初中,或者就近镇初中。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或邻近的乡镇初中就读。

(二)城内片:县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襄河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城东中学除划定的学区外还面向全县招生,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城内学校招生区域划分今年城内各校学区划分仍执行2018年划定的学区。1.襄河中学。东:新华路、儒林路以西(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口、儒林路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南屏路以西(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内环南路以北(内环南路东至儒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屏一路以北(东至南屏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西:西襄河景观带以东(北至釜城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北:釜城路以南。(东至新华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2.全椒三中(含原八波乡学生)东:东新襄河景观带以西,椒陵大道以西(东至新襄河大桥,西至站东路接点)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北(东至广源路交叉点,西至县政府)西:新华路、儒林路以东(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点、儒林路南至县政府),广源路以东(东至南屏山森林公园东广场,南至南岳东路交叉点)北:北新襄河景观带以南(西至釜城路交叉点)3.第四中学(含非城区原南屏乡学生)东:站东路以西(北至林南路交叉点)南:铁路以北。西:滨河路以东(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儒林路以西(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北:屏一路以南(西至滨河路,东至南屏路),万利路路以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4.城东中学新襄河(西至吴敬梓纪念馆东至新襄河大桥)以北,及原老城东乡区域。5.第六中学东:站东路以西(北至南岳东路,南至林南路交叉点)南:万利路路以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西:儒林路以东(北至县政府,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万利路交叉点)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南(西至县政府,东至南岳东路和广源路交叉点)南岳东路以南(西至广源路交叉点,东至站东路交叉点)上述学区用于初一年级招生,对于转学学生将根据居住地各初中学位情况,如有多余学位方可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学生时参考上述学区。学区生源判定标准及录取顺序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定义见民法通则)

2.城内户籍与居住地(以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在一个学区的,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产,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一起居住且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以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居住地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房产,应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地就近入学。取得公租房居住的在公租房居住地就近入学。商住房确实是用于住宅的参照住宅房入学。共同拥有的房产,占比至少达到30%以上的可以作为学区房。户口在县城,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我们称之为“挂户”,“挂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择校,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3.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拆迁,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需提供户主连续缴纳的半年以上水电费或有线电视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居住在此的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只有城区户籍却无住房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户籍地址及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住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6.返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个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申请,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7.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如果城内学校学额满员将安排靠近城边的公办学校就学。

8.录取的顺序为:先安排“两个一致”的学生,再安排有城内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三安排农村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四安排在城内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地可根据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4.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5.积极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2022年7月2至7月14日统计县城内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庭住址情况,分析、摸清各学区学校招生数。2022年7月15至7月31日组织县城各小学毕业年级毕业生根据划片区域填写所属学区登记表。2022年8月20日发给农村初中录取名单。202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发放通知书。2022年8月29日至31日学校组织初一新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