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精神,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根据我县实际,拟定此通知。
一、补贴对象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予补贴: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关于印发<全椒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全办发〔2022〕11号)认定的D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
依据企业2022年10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照差额予以补足。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全椒县特困行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
2.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行业主管部门(县商务局、文旅局、交通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其属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相关特困行业企业,并于11月15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主管行业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县人社局。
3.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裁员情况是否存在规模性裁员情况,通过社保平台核定补贴人数、金额,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将资金拨付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前提交至县财政局。
4.财政局拨付资金。县财政局依据审核汇总后资料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账户。
5.补贴发放。县人社局按资金发放流程,将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程 聪 15056131028
县财政局 许敏敏 13909609168
县商务局 田沙沙 18365003870
县文旅局 王熙红 15955027359
县交通局 潘红辉 17709602636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椒县财政局
全椒县商务局
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
全椒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