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民生实事
逐步实现常态化保障

作者:全椒县财政局 孙德祥 发表时间:2022-05-26 09:58 信息来源:全椒县民生工程信息网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2022年,全椒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民生实事在坚持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

一是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基本医保全面实行公平普惠政策,统筹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县域内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大病保险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至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

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费用范围,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对特困人员、低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适当给予倾斜救助。

四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及时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信息,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