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公租房租金减免
刘丛花,女,身份证号码:3208291968****1265,家庭人口2人,2018年通过屏山社区申请公租房,分配至传塘公租房3-1-201,面积50平方米,因2020年突发脑梗死后遗症,导致半身不遂言语不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本人及13岁女儿仅凭低保生活,由原先1800元/年减至6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