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椒县经信局局长李强解读《全椒县大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来源:全椒县经信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1-10-18 17:04 字体【  

全椒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

 

中共全椒县委办公室、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121日印发了《全椒县大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全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背景: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全椒县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等文件均已执行到期。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8]23号)、《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全椒县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中共全椒县委 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发[2019]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保证以往惠企政策的延续性,持续引导和推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快速度发展,结合我县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以省、市相关文件为指导,融合各涉企部门意见、代表性企业意见,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全椒县大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全办发〔20214号)。

三、起草过程

1.形成草稿。我局在参照省、市文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企业发展现状,草拟了《办法》初稿。

2.会议讨论修改。我局就初稿内容,提请分管副县长召开涉企部门意见征集会,并召开不同行业代表性企业意见征集会,我局根据各单位、企业反馈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县政府会议研究审定。

四、工作目标

为保证以往惠企政策的延续性,持续引导和推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快速度发展

五、重点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从用水、用电、用气、用地四方面“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实施申规入统奖及销售收入、税收台阶奖 “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以技改补助“引导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奖补企业行业标准制定、获得荣誉称号等“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颁发纳税特别贡献奖以及十强奖“开展评先评优活动”;通过税费奖励“推进闲置资产重组”;执行单独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补贴展费“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高层次人才分类管理、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等方式“实施人才战略”;以降低和减免担保费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放统计员补贴“强化工业统计保障”。

六、创新举措

1、根据我县工业企业发展现在,提高了销售收入和纳税台阶奖各级门槛,并新增“连续三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含)不足1亿元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连续三年纳税1亿元以上(含)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鼓励企业保持稳定发展。

2、对转让或授权使用商标的民营规模企业进行商标转让或授权使用费补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经信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的财政奖励事项,引进第三方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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