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椒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全椒县残联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7-20 11:05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 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滁政〔2018〕77号)和《关于印 发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残联〔 2021〕 9号)和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 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 主要内容

2021年,为全县56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 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 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三、文件依据

根据《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滁政〔2018〕77号)和《关于印 发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残联〔 2021〕 9号)和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民生工程的相关要求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2021年全县内执行。

五、重要内容解读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一) 目标任务

2021年,为全县56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 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 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 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56万元由省级财政与县财政按 8:2分担。省级财政安排我县44.8万元,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 至县财政部门。县残联负责对补助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统计 汇总,并报县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在6月底之前 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 注明“精残药补”。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 目标任务

2021年,为7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 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6名残疾儿童 适配假肢矫形器;为5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二) 救助标准

1. 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所需经费省财 政补助7200元/人,市财政补助4800元/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 统筹集。

2. 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 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 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六、保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县残联牵头,负责组织宣传、摸底筛查,做好残疾儿童的安置、转介工作,建立完整的救助档案;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县残联及项目定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医疗保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项目资金以及使用监管;县民政部门支持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县教育部门加强教育系统内定点机构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并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后随班就读的衔接;县公安部门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协助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

欢迎关注全椒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