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经营主体: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财农〔2021〕92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2〕337号)和《全椒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全农业〔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全椒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实施流程、工作要求等详见《全椒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2.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主体于2022年7月4日前携带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到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中心6#楼108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1)2022年1月1日后新建已建设完成的申请奖补需提供: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3)、实施工作总结、设备清单、发票、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转账凭证、照片、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主体申报新建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项目申报表(附件2);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3);③申报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④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镇村签字并加盖公章)、土地使用承诺书(附件4);⑤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工程预算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资金实施办法采取资金总额控制原则,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申请财政补助的资金总额不足当年度项目资金总额,按补助标准应补尽补,若突破资金总额,补助标准同比下浮。
联系人:贺焕鹏;联系电话:0550-5229169。
附件1:全椒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项目申报表
附件3: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4:土地使用承诺书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