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来源:政府办 阅读: 发布时间:2015-11-26 08:47 字体【  

  11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椒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该制度的建立是我县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系统重大决策行为要求的具体举措,以期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及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变更、旧城改造方案、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融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企业和个人大额度奖励和补助、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并以目录的形式予以细化。

  同时,《实施细则》对完善公众参与、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实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保证决策坚决执行、建立决策实施后评价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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