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主要指各单位拟提请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请立项:
(一)法规和规章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
(二)本县实际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调整某一社会关系,且制定的条件比较成熟,并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四)《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全政〔2016〕33号)中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需重新修改施行的。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全椒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7月16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联系人:从震,联系电话:5035068)。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编制工作,结合2016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研究确定制定计划。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部门临时提请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县政府法制办原则上不予审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台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批准。
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镇、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进行汇总研究,报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附件:全椒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附件
全椒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 名称 |
制定 依据 |
拟解决的问题 |
拟确定的 制度或措施 |
调研起草时间 |
送审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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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