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古河镇唐某某与全椒县某食品厂劳动争议调解案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8-26 15:50 字体【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

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

矛盾纠纷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全椒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全椒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委员会  童地久

审稿:全椒县司法局  赵昉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  劳动争议纠纷 全椒县退役军                   人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伤  人道主义救助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本案发生在2020年9月13日,退役军人唐某某当时正在全椒县某某食品厂(以下简称食品厂)上班搬运食品,突感身体不适,同事发现时已意识不清,随即电话通知其儿子唐某送至全椒县人民医院急诊,头颅CT诊断为脑溢血,随即转至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救治,现已转至全椒县人民医院东

院区康复治疗。到目前为止,已花去各项医疗费用40多万元,后续治疗费用还需近50万元。当事人唐某认为其父亲唐某某


是在上班期间病倒的,应属于工伤,要求按照工伤赔偿85万元。全椒县某某食品厂则认为唐某某确实是在厂上班时突发病情的,但他从事的工作是搬运较轻的食品,这种工作与突发脑溢血毫无关联,不予赔偿。双方分歧很大大,无法达成共识,都自愿申请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给予调解。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主任指派全椒县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军调委)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前,军调委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童地久、李红接待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事实经过,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各项材料,然后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中,全椒县某某食品厂一再强调,当事人唐某某本来就有高血压,发病时虽在上班期间,但与厂方的劳动内容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厂方无义务赔偿。但出于人道主义,食品厂只能补偿2-3万元。而当事人唐某坚持认父亲即便原来有高血压,如果不是在食品厂劳动,决不会突发脑溢血的所以食品厂应该有责赔付父亲的全部费用。针对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点,唐某某的发病到底算不算工伤调解员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得出的结论是唐某某虽在工作期间发病,但不属于工伤,食品厂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补偿。调解员把掌握了解的情况唐某说明,并强调:如果打官司的话败诉的一定是唐某。但唐某声称不会与食品厂打官司的,他会采取把病重的父亲放在食品厂大门口,堵门要钱,并在各网站发贴反面宣传该食品厂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手段,达不到要求决不罢休! 因此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差距甚大。第一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

时间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调解未果,调解员万分着急。调解员童地久掌握到双方当事人虽然分歧很大,但都想尽快调解的心理,表现出"你急我不急"的样子,采用了冷处理的办法,一连十几天调解员不闻不问,毫无声息。而双方当事人也更加着急了,分别打来电话要求尽快调解。调解员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食品厂天天担心唐某会采用极端手段,会给食品厂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想快速了事。而唐某想尽快处理:一来服侍父亲没有时间跑这跑那二来多少能给些钱,好给父亲治病。调解员把调解近况向调解中心赵主任反映,赵主任指出调解时机已经成熟,并和两位调解员重新制定了调解计划和方法。

矛盾关键的焦点在食品厂,如果食品厂从人道主义出发能提高补偿款,虽达不到唐某的要求,工作也许就好做多了,说不定对方当事人就能接受。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分别打6次电话,和食品厂领导协商了6次。效果很好,补偿款由原来的2-3万元,分别上升到5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这次调解如果再能增加几万元唐某也许会接受。

八月下旬的太阳像一个不容调和的当事人,火辣辣的丝毫未减当初的泼辣,不管你接受不接受,热得人透不过气来。调解员不顾天气的炎热,下午早早来到办公室,详细研究了新计划的实施办法,再次查看了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准备就绪后,调解员分别打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

2021年8月30日下午3时许,调解员采取--的方法。首先把双方当事人叫到场,调解员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说明本次调解属于第二次调解,也是终调解,如果双方都不肯让步,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得进入诉讼程序。那样做赢了官司,输了感情,如果都能让一步的话就能海阔天空!过后,调解员又采用了。首先调解员把食品厂领导约到另一间调解室,表扬了食品厂能从大局出发,人道主义观点高尚,而后又对照了《民法典》第1166条无过错责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是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怎样,唐某某是病倒在食品厂的车间里的,不能把责任一推干净,于情于理都合适。假如唐某某在发病后的24小时病亡,那就要算工亡了,那么食品厂就要按规定赔偿了。算得食品厂走运,能不能再增加2-3万元补偿款。调解员以法说案,以情说理,情法并用!通过沟通思考后,食品厂最终同意再增加2万元。案情有了转机,调解员安顿好食品厂领导,随即叫来了唐某,并向唐某转达了食品再增加2万元补偿款的消息。唐某听后脸上的表情放松了许多,调解员抓紧时机立马进入攻心战:赞了当事人唐某学历高、明事理、懂法律!近而又强调了食品厂让步很大,姿态高,一个私营企业也不容易,人道主义补偿款能给12万元已经很不错了,都是本地人,都能让一线,下次好见面!并告诫唐某,现在是法社会,如果采用极端方法,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违法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吃亏的一定是自己!12万虽达不到治病的费用要求,但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多少能解燃眉之急。听了调解员苦口婆心地分析和劝导,唐某乌云密布紧锁的眉头终于呈现出晴空万里。经过两位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合情合法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2021年8月30日下午5时许,双方当事人在军调委的两位调解员主持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全椒县某某食品厂考虑到唐某某发病虽与本厂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毕竟是本厂职工,在劳动之中发病,有关联情节;2.因唐某某家庭困难,出于人道主义帮助,一次性经济补偿唐某某人民币12万元。该补偿款由唐某某的儿子唐某代为领取,于2021年8月30日当日付清;3.本次调解属一次性终结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此以后不得再以其他形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4.本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为纠纷一次性了结协议,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调解后的第二天上午,两位当事人先后送给军调委锦旗各一面。后经调解员回访,双方当事人一致认为调解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合法。

案例点评

本次调解,调解员首先采用冷处理办法,等待调解时机成熟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又采取合--合的方法,找出双方矛盾的焦点,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劝导,权衡利弊,并根据唐某的家庭实际困难和企业经营者难处,不断缩小双方差距。紧扣补偿款数额的争议焦点,采用合理、合情、合法的方式劝说开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通过本案处理,得出以下经验:1.结合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及时处理2.抓住矛盾争议焦点,对症下药3.抓住心,稳定情绪,以防过激行为4.掌握火候,采用冷处理办法,表现出你急我不急,时机成熟立即处理5.在既确保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保障企业不无故受损情况下,巧用法律,以法说案,以理服人,情法并用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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